各院系:
根据《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8〕14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我校2016、2017级学生(入学前户籍为江苏省),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外省学生可咨询入学前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建档立卡、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重病户家庭子女优先办理。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贷款性质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政策
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申请金额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贷款本金。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四、具体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和审核,一年一申请,首贷学生需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一),学校审核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持盖好章的申请单至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学生需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导出申请表格并自行打印,交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各院系对申请学生作资格认定后,组织首贷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统计首贷和续贷学生,务必在5月20日前将符合申请要求的首贷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将学生贷款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学工处。
3.生源地贷款为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对符合贷款要求的学生应贷尽贷,各学院只需做好资格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8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