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10月26日至27日在本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四、竞赛分组
男子组、女子组。
五、参加办法
1.各二级学院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工作人员1人。每组每项目限报6人,每人限报3项。所有运动员可兼报接力,每组每项接力项目各二级学院报男、女各一队。
2.本届运动会的裁判工作由教师和学生担任(各二级学院报学生裁判13人)。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4.各代表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5.报名须按下发报名表的格式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报名表上分别加盖各二级学院和学校卫生所公章,一式两份,于10月18日下午四点前报送至素质教育中心严秀兰老师处(公共教学楼24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L670619@126.com。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员所在学院各项评选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报名表请从素质教育中心体育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六、竞赛办法
1.本届运动会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运动竞赛规则。
2.800米以上径赛项目以一组或分组进行决赛,其它径赛项目按预、决赛进行。
3.预决赛的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第8名成绩相等则进行附加赛。
4.田赛按成绩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一并进入决赛。
5.比赛人数不足8人时直接进行决赛。
6.竞赛中出现纠纷,必须在该项目结束30分钟内,向大会仲裁处提出书面报告,过时不予接纳。
七、录取名次、记分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
(1)径赛分组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如遇到不同组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
(2)各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则得分均分,(如两个第一名,则(7+5)/2=6,其余类推)。接力项目按取得名次分值双倍计分。破校记录另加5分,同一项目多次破记录按一次计算。
(3)如单项报名人数只有六人或不足六人,则按报名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如报名只有一人或一队,则作表演,不计名次,不计分数。
2.团体名次
设团体总分,团体总分按各项中所得分数的总和来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个以上学院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3.奖励
取团体总分前三名代表队,各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四个,设最佳组织奖三个给予奖励。
八、其他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参加比赛,必须换运动服、运动鞋,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要求号码布四角订实。
2.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